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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9篇】

时间:2023-05-25 08:47:28 | 来源:草料作文网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虎知道为大伙儿带来的9篇《《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篇一

他是一个一生都不可思议的作家。他的处女作《血字的研究》曾经连续遭到冷落,最后才得到一个感兴趣的编辑的鼓励,并接着写了一丛续文,却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成功。他创作热情倍增,干脆弃医从文。许多编辑部向他高价征稿,这时他简直到了整个事业的巅峰。可他并未从成功中意识到他所塑造的人物形象--福尔摩斯在广泛的民众心里已产生了那样深刻的、不可改变的印象,受到了许多人的景仰、崇拜与尊敬,而近乎草率的在《最后一案》里让他遇难丧生--他认为再精彩再长的小说也应有个结局。谁知这竟导致了一场轩然大波:公众感到莫大的遗憾甚至愤怒,以至于对他进行威胁与漫骂。他这才突然警醒,不得不继续创作来挽回失误。这些后写的文章也受到了公众的极大欢迎,然而由于家境已大大好转,冲淡了他的创作热情,它们到底没有早期作品成功,这也是自然而然的。

遗憾的是,由于侦探小说的产生是出于人们消闲,寻找刺激与趣味的需求,因此柯南道尔的小说并没有被正统的文学所重视,然而他所刻画的成功艺术人物—————歇洛克。福尔摩斯早就成为侦探小说领域内的首屈一指、不可磨灭的形象。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二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用了三个多小时,也可以说是一口气读完了。其实我这次是第二次阅读。每当我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会产生去读它的强烈愿望。为什么这本书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呢?

我喜爱这本书,它的许多章节我能完整复述。我记得在《演绎法》中,福尔摩斯初次与华生见面,就说他是从阿富汗来的,而福尔摩斯是这样推理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他显然是个军医。他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他面容憔悴,这就证明他刚刚大病初愈而且又历尽艰辛。他的左臂受过伤,现在还有些不便。试问,一个英国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这还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正在打仗的阿富汗了。寥寥几句精辟的推理,让事件如此的简单。对,吸引我的其中就有这严密完美的推理。

我对福尔摩斯侦探的推理佩服的五体投地。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福尔摩斯的推论是: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身高6英尺,正当中年。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凶手很可能脸色发红,右手指甲比较长。而真凶正是如他所描述。在他眼里,现场任何一个蛛丝马迹都不容错过,在他精密地推理下,悬疑案件的真相层层被揭开。这精准的推理靠的又是什么呢?福尔摩斯用心细如发的观察、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知识、智慧头脑的综合,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侦探的风采。在生活中,小错不断的我们又有何感想?我们常常不屑一顾。这就好像刚盖的楼房柱子歪了,新装的汽车少了几个螺丝····虽然事小,但迟早会出问题。

这本书还让我着迷的是作者的写作方法。一个小笑话别人讲的好笑,而我讲出却味道不同;同是案件,从作者笔下,则惊险、扣人心弦又引人入胜。

《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三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由阿瑟*柯南*道尓写的。故事主要讲了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

书里有三篇长篇故事和六篇短篇故事。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

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四

我一直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也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但并没有花时间去细细品读。在学校里,我经常听同学说起福尔摩斯诸多惊险的探案,可我对他的探案详情却根本插不上嘴,这更激起了我对福尔摩斯探案的好奇心。

暑假期间,我决定认真阅读中外名著,尤其是重读《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我买的是缩略版,但捧在手里爱不释手。

阿瑟。柯南道尔是鼎鼎有名的英国作家,其中《四签名》是他的成名作。自此以后,他弃医从文,成为职业侦探小说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共有四个章节。第一章是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是四签名,第三章是冒险史,最后一章则是归来记。其中,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这两章分别讲两个故事,而冒险史和归来记各有四个故事。但我最喜欢看的章节是“冒险史”,因为里面的故事最惊险刺激,但最令我难忘的是《五个橘核》,《五个橘核》展现了恐怖组织对逃亡者及整个家族的无情追杀……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不畏艰险,与罪犯正面交锋,二人结下了同生共死的深厚情谊,而福尔摩斯的天赋和卓越才华也在这案子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看完这个故事后,我的内心激动不已,久久不得平静。

我对《血字的研究》也深有感触,它奠定了福尔摩斯全部故事的思想基础和艺术基调,那就是:尊重人性,崇尚自由,倡导科学与民主,反对专制和恐怖,揭示了维多利亚时代的生活场景和英国资本主义的繁荣景象两个方面。

阿瑟。柯南道尔的作品推理合乎逻辑,情节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的现实。福尔摩斯这个完全虚构的人物为什么变得家喻户晓,成为全世界大侦探的代名词。因为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情节设置扑朔迷离,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可谓侦探小说的集大成者。福尔摩斯在他的笔下栩栩如生,无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都很喜欢他,他已成为人们心中正义与勇敢的化身。

我终于明白福尔摩斯为何是赫赫有名的大侦探了,因为他有着常人没有的个性品质:追求真理,永不放弃;注重细节,明察秋毫;勤于思考,乐于助人……尤其是他见多识广,博学多才,不仅剑术、拳术水平高超,而且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出色。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在我的心中“落地生根”了,我内心多么渴望能亲眼见到像他一样的神探啊,或者说我本人很期望成为现实生活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 篇五

漆黑的夜空中,有几点闪耀的星光。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这迷人的夜色里,泡上一杯清茶,品读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书里最令我欣赏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华医生。

华医生把自己的很多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主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的时候,华医生就会安慰他“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医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起的侦探。然而,华医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华医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记得有一次,我迷上画卡通人物漫画,竟然在李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画起来了。我的一举一动被李老师看得一清二楚,李老师既生气又着急,好像对我很失望。他严肃地对我说:“我发现你最近有些反常,成绩有些下降了,这样下去怎么行?”听到了李老师的批评,我真不理解,觉得他太不给情面了,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这样数落我。我当时真的挺恨他的,心想,以后我不想好好听他的课了。可是,放学后,李老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那么热的天坚持给我补课,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解。这样持续了大概半个学期。期末,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我终于理解李老师的用苦良心。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对我以后的成长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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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无私奉献的英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六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里面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出色的推理能力侦破一桩桩没头没脑,离奇的怪案,故事惊险刺激,起起伏伏,我读了就从来没停过。

我最爱的有《血字研究》,《五颗橘核》,《红发会》。当然,我还有许多没有读过,这些只是我读过的故事里我认为最精彩的。特别是《红发会》。

《红发会》,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不多,却非常精彩,非常离奇。一天,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来请福尔摩斯报告请况:“报纸上登出了一条奇怪的广告,说只要是红头发的男性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抄抄书,每周就有四英镑报酬’。他开了一家当铺,有一个精明又只要一半工钱的伙计,名字叫斯波尔丁。他在斯波尔丁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可当干了两月后,他红发会解散了。”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终于得知真相:斯波尔丁其实是一个大盗,在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时,他就在铺子的地下室里挖地道,以便于盗取物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00字 篇七

有一书,让人感到危机重重,令人身处其中。《福尔摩斯探案集》就让我进入了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

“你看看这封信。”华生医生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不久,福尔摩斯决定去现场考察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现场,我也跟着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居住,3号和另外一幢空着。大家发现,这几幢房子前面都有一个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地面。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随着屋子里的线索,我们与福尔摩斯仔细地探查着,一定要把凶手的狐狸尾巴揪出来!只见地板上僵卧着一具男尸,口袋里有许多物品,但发现尸体上并没有任何血迹,反而这血迹在墙上的,所以明显就是另一个人的。随着福尔摩斯的判断,我们即将深入的进入案件,揪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福尔摩斯与其他侦探讨论后,就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解开这个未破之迷。

无论这个结果向哪方面发展,我想终究都是会找到蛛丝马迹的;这个新奇而又刺激的探案国度,福尔摩斯导游为我们制造了一个非常好的路线,引领着我们驶向远方。好奇心也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我们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八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索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带猎帽、身材消瘦、披肩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印在我心间。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小说情节离奇古怪。小说以复仇为主要情节,文学意味浓厚。

福尔摩斯不仅头脑冷静,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的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平常他休闲地在贝克街221号公寓里,一接到案子,他立即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他是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真汉子。我要学习他的好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读了这本书,帮助我丰富思维,养成注意观察的好习惯,学习他不屈不挠的精神。

这本书是多么有魅力,好好地读它,认真地读它,仔细地读它,你会得到很多好处,相信你会被这本书深深吸引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 篇九

这本书写了福尔摩斯办理的九个迷案,分别是《蓝宝石之谜》《显贵的主顾》《爬行人》《铜山毛榉案》《绿玉皇冠案》《肖斯科姆别墅》《潜水艇计划》《吸血鬼》《雷神桥之谜》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爬行人》《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这三个案子。《爬行人》写的是一名教授为了使自己变得年轻,不惜用国家禁止的强壮血清,结果因为副作用而受了重伤。读了这个案子后,我感到了那个教授的不明事理,他不懂“人是无法超越自然的,否则就会遭受报复。”我还感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他居然在基本无线索的情况下知道了案子的全部经过。

《吸血鬼》写的是弗格森的大儿子杰克恨他继母的儿子,便用南美毒箭射伤了继母的儿子。继母用嘴把毒吸出来,弗格森却以为是他的妻子是吸血鬼,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向他说明案子经过时,他才明白。读了这个案子,我感到了弗格森太太的母爱,也感到了杰克的嫉妒心非常强。

《雷神桥之谜》写了吉布森太太恨她丈夫的情人——邓巴小姐,想用自杀的形式,让别人以为她是邓巴小姐杀的。结果福尔摩斯揭开了真相,使吉布森太太的阴谋没有得逞。我感到了吉布森太太嫉妒心极强,否则他不会想和邓巴小姐同归于尽。

读了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收获。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上就是虎知道为大家整理的9篇《《福尔摩斯》读后感》,能够给予您一定的参考与启发,是虎知道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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